2024年广西钦州市外国语学校、市直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116人)

来源:钦州教育局时间:2024-07-03 17:17:37

关键词: 招教考试

  • 报名条件
  • 考试指南
  • 历年考情
  • 选课报班
专业老师在线答疑

现场报名:2024年7月11-12日

笔面时间:详见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为及时补充我市外国语学校、市直幼儿园教师,决定开展2024年钦州市外国语学校、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1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4年钦州市外国语学校、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1日-2006年7月11日期间出生)。幼儿园教师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七)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为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职称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人员,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了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其他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4年7月11日前(含11日,下同)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可以报考。

2.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可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7月11日前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7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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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考试招聘的方式。在钦州人才网、钦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之后,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填写好《2024年钦州市外国语学校、市直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按照招聘日程及报名时间段的安排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须按要求附上本人近期小二寸证件照);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提交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出示本人学历、学位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4.出示本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的,需要在此项目作出简单说明);

5.报考岗位需具有相应职称资格的,需要提供相应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在附件5《专业目录》内的,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并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1份(附件3)。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应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1份(附件4),并在考核阶段完成举证,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考试资格。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则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成功后现场开展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后,工作组向应聘人员发放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应聘人员持该证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组织考试

在钦州市第四中学设立考点组织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紧缺学科教师岗位报考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高于卷面总分的60%且达到报考岗位现场所划分数线后,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周内在钦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qinzhou.gov.cn/)发布),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以考生最后的面试成绩为录用成绩。笔试、面试方式如下: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个小时,试卷卷面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面试。面试采取“试教(模拟教学)+现场问答”的方式开展。每个考生测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试教(模拟教学)10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试教(模拟教学)部分占70分,现场问答部分占30分。面试成绩计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在招聘当天资格审查完成后告知。考生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笔试、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笔试结束后,考生可自行离开考场。

2.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3.备课室统一提供教材、笔、备课稿纸或考官组要求提供给同一岗位考生的备课器材,考生不可以自行携带上述物品。面试室提供普通教室、黑板、粉笔、黑板擦。试教时考生仅能用粉笔在黑板上板书,使用黑板擦擦黑板,不可使用多功能设备。

4.外语类岗位用外语进行试教(模拟教学)和现场问答,其他岗位用普通话进行试教(模拟教学)和现场问答。

5.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除个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外,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生非考试物品暂放处暂放(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通讯设备或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要关闭存放)。如违反此规定将非考试物品带入候考室的,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6.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达相应的候考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开始抽签(按抽取科目顺序→抽取同一科目不同岗位顺序→抽取同一岗位的考生顺序→考生确认签字的顺序进行)。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课室后,同一岗位的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7.考生按面试顺序到指定的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后必须将备课试题、教材交还给备课室工作人员。

8.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考场,进入考场后,考生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相关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可逗留。考生不准带走试题、备课稿纸、草稿纸,不准返回候考室及备课室,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10.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备课室。

11.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在报名当天资格审查完成后告知。考生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四)考核、体检

1.组织实施。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确定人选。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总分(7位评委评分总和)为准,高分胜出;若再出现分数相同时,师范类毕业生优先于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届毕业考生优先于往届毕业考生。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3.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核工作原则上需于考核通知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因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考核工作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

4.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要求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从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现场报名日程安排

现场报名安排在钦州市外国语学校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地点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

备注

钦州市外国语学校

现场报名

2024年7月11-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在钦州市育才路9号钦州市外国语学校至和楼一楼大厅报名。

2024年7月20日在钦州市第四中学开展笔试;

2024年7月27日在钦州市第四中学开展面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开招聘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专场招聘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专场招聘活动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专场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qin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5。

(三)使用聘用控制数招聘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由用人单位与使用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四)港澳台居民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专场招聘活动。

(六)本次专场招聘活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钦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提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和防护,自觉预防流感等疾病,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教育局人教科(0777-2868530)

附件:1.2024年钦州市外国语学校、市直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2024年钦州市外国语学校、市直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6.钦州市外国语学校校园平面图

7.岗位试教(模拟教学)选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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